1. 客源開拓 10% 2. 客戶支援 10% 3. 其他 80%
1. 客源開拓 10% 2. 商譽責任 30% 3. 首次開發 10% 4. 程序編寫 20% 5.
客戶支援 30%
三、利益/責任分配方式 1. 客源開拓 分配給發現客戶的一方。 2. 商譽責任 分配給與客戶簽訂合約的一方。 3. 首次開發 分配給首次開發出該種應用軟件的一方。 4. 程序編寫 分配給為項目編寫程序的一方。 5. 客戶支援 分配給指導客戶操作及維護應用軟件的一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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